消防檢測依據-消電檢作用及意義消防檢測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消電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span>
2、《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部令119號)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span>
3、《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部令120號)第十條“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span>
4、《中華人民共合國消防法》辦法(2010年修訂)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報公*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者備案前,消防設施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合格。建筑消防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消防設施的管理、檢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工作制度,對建筑消防設施、電器設備、電氣線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span>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檢測】目前開展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涵蓋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安全疏散系統等各系統的檢測能力與檢測要求,能夠出具合法有效(具有CMA標識)的檢測報告。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消防設施檢測服務。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ВJ16-200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暫行辦法》(公消[2007]479號)和《電氣防火安全檢查技術規范》(Q/SXD001-1997)
目前,消防檢測已經做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日常運營所必需的一項專項檢測。同時也是火災隱患排查、指導消防工作強有力的手段。
消電檢檢測的意義
根據新修訂的《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囘點“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明確了建筑消防設施年檢的必要性。
已投入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建筑消防設施必須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詳細、客觀、科學、公正、真實的檢測報告(書),作為消防監督機關檢查驗收的依據;并且企業根據檢測報告(書)做出整改,消除火險隱患,杜絕火災事故。
消防檢測的作用
建筑消防檢測,是消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證建筑消防設施在防、滅火中發揮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工程通過消防驗收的重要依據。 下一篇建筑消防器材的維保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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